发改委正式发布“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”
2011-8-10 10:17:38
发改委正式发布“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”
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今年7月1日前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.15元和1元。这标志着国内市场真正启动,尽管低于地方标准,但标杆上网电价的出台意义依然重大,利好光伏产业发展。
根据通知,今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、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、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.15元;今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以及今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今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,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.15元的上网电价外,其余省(区、市)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。发改委还表示,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、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,适时调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。
国内市场真正启动的标志,因为光伏标杆电价的出台时间早于市场普遍预计的2012 年-2013 年。而且从经验上来看,上网电价法出台以后,国内的风电市场正式启动。
但不可忽视的是,由于标杆上网电价与光伏发电成本相比还有一定差距,地方财政仍存在一定的压力。据业内人士测算,以青海为例,该地区计划的光伏发电安装总量为800兆瓦,若按照1.15元/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标准,则需补贴130亿,对于财政收入在200亿元水平的青海来说,有一定难度。
在标杆上网电价出台的同时,太阳能产业的发展路线图也越来越清晰。据了解,有关部门拟定到2015年,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千万千瓦以上,光伏发电在用户侧实现平价上网;到2020年,太阳能撞击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,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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